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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中心学生考勤与旷课处理制度

作者:    信息来源:艺术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9-08

为维护通识课程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学生严谨的学风和纪律观念,保障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处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校本(专)科生修读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及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第二条考勤与成绩制度

1、任课教师是课堂考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采用适当方式(如点名、签到、课堂练习、随机抽查等)进行考勤,并如实记录学生出勤情况。

2、学生有义务按时参加课程的一切教学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课程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40%,含考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项目; 期末考试成绩占60%。各项成绩根据相应扣分标准折合后,

按照比例计入形成性成绩。

4、学生每参与一次与该课程有关的实践活动,在平时形成性成绩中加10分。

第三条请假制度

1、学生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2、请假程序:

病假:学生须提供校医院或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事假:学生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辅导员证明等)。所有请假申请均需经任课教师批准方为有效。紧急情况可事后补办手续,但需提供充分理由和证明。

3、经批准的请假,不计入旷课学时。

第四条旷课的界定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均按旷课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课者。

2、请假逾期不归,且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3、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一定时长(例如: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计为旷课1学时)者,具体标准由任课教师在开学初向学生明确。

第五条旷课的处理

第一级:预警与提醒

旷课累计达到课程总学时1/10(例如:32学时的课程,旷课达3学时),由任课教师或课程助理进行口头或书面预警,提醒学生注意出勤。

第二级:平时成绩扣减

旷课与课程平时成绩直接挂钩。每旷课1学时,扣减一定比例的平时成绩分数。示例:平时成绩占总评40%,规定每旷课1学时扣平时分5分,旷课4学时则平时成绩为0分。

第三级:取消考核资格

旷课累计达到课程总学时1/3(含)以上者,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该课程的考核资格。被取消考核资格者,该课程成绩以“0”分或 “不及格”记,并计入成绩单。

第四级:纪律处分

对于旷课情节严重、态度恶劣,或因此导致多门课程不及格者,任课教师或开课院系可向学生所在学院或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报告,依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处分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

第六条特殊情况处理

长期病假:因患慢性病、重大疾病等需长期休养治疗者,应按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办理休学手续,不宜通过频繁请假的方式修读课程。

第七条制度的告知

任课教师须在新学期第一节课向学生明确公布本课程的考勤办法、旷课处理细则,并将其写入课程教学大纲。

第八条执行与解释

(一)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艺术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若与学校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学校规定为准。

艺术教育中心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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