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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开展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艺术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6-29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9〕5号),省教育厅决定组织举办河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为充分展示我校美育成果,展现我校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采,促进我校美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关于举办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19〕526号)文件要求,现向全校征集优秀的艺术作品参与本届展演活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治情操、望造美好心灵,引导广大师生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展演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奋斗ㆍ创新ㆍ奉献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展现当代大学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甘愿奉献,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品味的人生境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深厚的民族情感,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増强文化自觉。

(二)坚持面向全体。坚持育人性、公平性、群体性,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年级、院系展示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切实增强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

(四)坚持机制创新。不断完善活动“三阶段”推进机制,抓实抓好高校开展普及活动、省级集中展演和全国现场展演三阶段工作,建立健全普及参与、交流学习、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展示成果,引领方向。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部分;学生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普通高校各院系、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六、活动安排

结合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本届展演校内活动时间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宣传阶段: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做好展演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并成立各学院展演组委会,由专人负责,以简报形式保存整理活动方案、图片或视频,以备上交。

第二阶段(2020年2月至9月下旬)作品创作及校内报送阶段:各学院、相关部门按照各类作品的组别及作品类型按照报送要求于9月25日前报送至各学院活动组委会,再交至艺术教育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01);

第三阶段(2020年10月20日前)评选推荐阶段:开展校内集中评选,对各类艺术表演节目、艺术创作及艺术实践工作坊进行评选,初步确定上报展演的节目和作品;

第四阶段(2020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作品审核及报送阶段:完成拟申报作品的修改完善、审核、录制、整理、汇总工作,并完成向省教育厅报送作品工作。

七、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艺术教育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01)

联系人:任璐

联系电话:68229066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关于举办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19〕52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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